本台消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谭文超)10月1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奇志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美祥、杨鸿敏、罗百奚、徐志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郭小云出席。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熊小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国钦,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听取了《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条例,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九江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是推动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优化人居环境的有效治理方式。要及时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确保条例加快出台、早日实施,为建设美好家园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王文婧
责编:陈 姗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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