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为全面遏制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噪音污染
柴桑区公安局
积极开展巡逻防控
严厉打击违规
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此前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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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仍有一些人依然心存侥幸选择铤而走险
结果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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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中午12时许
柴桑区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民辅警
在禁燃禁放区
沙河街道冷水东路
开展巡查时
发现一处私房门口
有刚刚燃放的爆竹残屑
随后
民警依法将该房主王某某
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王某某如实供述
其明知所在区域为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区域的情况下
因祭祖仍心存侥幸
在家门口禁燃禁放区内
违规燃放两封一千多响爆竹的
违法事实
目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及《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规定
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经过民警批评教育
王某某深刻认识到
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
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不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并签下保证书
警方提示
有令则行 有禁则止
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
相关规定
争做文明守法市民
警方将持续加大巡逻巡查力度
严格查处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
呼吁广大市民共同营造绿色文明 安宁祥和的环境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主动劝阻 积极举报
编辑:方旬瑜
责编:陈 姗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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