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杨罗钧)7月27日,市城管局、市交管支队携手我市8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共同对乘骑共享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联合惩治。截至8月4日,中心城区共有174名共享电动车用户因未佩戴头盔被限制使用一个月。
开展联合惩治行动以来,市交警支队在中心城区共查获驾驶共享电动车不戴头盔驾驶员174人,并将查处记录抄报给了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督导全市8家共享电动车企业对这些人员列入“黑名单”,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车一个月,限制使用时间段为2022年8月5日0:00至2022年9月4日24:00。被限制使用的用户使用手机扫码使用共享电动车,将会收到一条弹窗提示,告知用户被限制使用的原因和期限,车辆无法解锁,惩戒期满后自动解除骑行限制。
骑车佩戴安全头盔,一方面能预防或减少交通意外造成人员伤亡,另一方面也是对文明交通的实践和倡导。记者了解到,中心城区乘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的,第一次被查处时限制骑行一个月,第二次被查处的,限制骑行二个月,第三次被查处的,限制骑行一年。
编辑:黄碧辰
责编:陈 姗
审核:黄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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