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彭泽县财政局积极落实有关社会救助政策,通过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及补助水平,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受惠面及待遇,全力保障做好2024年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着力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
财政局进一步细化规范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程序,精准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全力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
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分类施保
对低保常补对象按照保障标准实行全额救助,非常补对象实行差额救助,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不低于38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金额不低于315元。
强化执行监督明确资金发放到位时间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督促民政部门每月10日前通过个人的社会保障卡进行发放,确保安全有效运行。遇节假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要做好资金预拨工作,确保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据统计,截至2024年3月底,彭泽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7299 人,发放救助保障金2409万元;城乡特困对象1423人,发放供养资金413万元,护理补贴11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0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68万元。
下一步,彭泽县财政局始终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坚持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强化资金保障责任和力度,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来源:彭泽县财政局 江丽琴)
编辑:吴 晨
责编:陈 姗
审核:杨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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