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讯(九江广电全媒体记者 王陈 柴桑区台 骆道明)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农贸市场环境,从7月25日开始,我市在中心城区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及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按照“市级统筹、区级落实、齐抓共管、整体提升”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2022年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有明显成效,2023年8月底前全面达标。
据前期初步摸排、核实,我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目前共有48家农贸市场,其中经商务部门前期进行过标准化改造的农贸市场有31家,未达到商务部门认定建设标准的农贸市场17家。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对全部农贸市场分类施策。近年新建或改造提升过,各项条件基本达标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提升;基础设施有一定欠缺,需投入资金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改造”;不具有或仅有部分农贸市场功能,存在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农贸市场,督促其规范经营。在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方面,将对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基础条件较好,无大面积破损、脏污现象的居民小区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管理;对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基础设施有一定欠缺,有较大面积破损、脏污等现象的居民小区投入资金,进行设施改善。
编辑:吴 晨
责编:陈 姗
审核: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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