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有2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菌落总数超标、成分比对不合格等。
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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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要求相关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上述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
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
责令相关企业
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
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
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
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编辑:黄碧辰
责编:陈 姗
审核: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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