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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改革再破题,生态价值加速转!九江创新排污权储备交易机制释放绿色发展动能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了《九江市深化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针对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相关文件和政策进行了解读。

2023年,九江市主动扛起为全省排污权交易改革攻坚探路的重任,探索开展“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2024年,进一步深化试点,全力为绿色转型注入内生能量,为产业升级释放环境容量、为项目建设提供排污总量,我市先后印发了《九江市深化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九江市排污权储备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九江市深化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主要明确了改革要达到的“三大目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六项重点任务”和“三大保障措施”,并逐条逐项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限。

将九江市排污权储备类别拓展至8项污染物,具体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重点重金属。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重点重金属等7大类污染物先行纳入试点交易范围。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久批未建、建而未用5年以上的项目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的闲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进行收储,并纳入排污权储备,实行“统一储备、分地管理”。督促企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前,完成排污权交易;属环评登记备案或豁免管理,但纳入排污许可重点或简化管理的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前完成排污权交易。丰富两级市场交易形式,积极推动二级市场发展,加强对排污权二级市场的管理,拓宽生态环境要素融资渠道。推动排污权储备交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有机衔接,推动排污权储备交易和环评审批有机衔接,推动排污权储备交易和排污许可管理有机衔接。强化排污权价格管理。优化设定排污权交易的计价方式。科学制定排污权交易基准价。禁止企业、单位和个人脱离实际建设项目凭空开展交易,或以虚构项目的方式参与排污权交易。推行排污权指标全周期留痕管理,确保每一项指标来源、去向清楚明晰,可追溯、可倒查。

配套的《管理办法》作为排污权交易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包括总则、基本定义、一般规则、排污权储备、排污权出让、其他事项和附则,共7章37条,规范了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机制,明确了排污权交易监督管理要求,为排污权储备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和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在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过程中,我市积极推动排污权理论定义的社会认知、交易机制的企业认可、信用价值的广泛认同,推动实现了环境容量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有力畅通了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双向转换渠道,实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试点以来,九江市已向41家企业出让80宗储备排污权,合计成交金额4004万元。

(九江日报记者 周慧超)


编辑:方旬瑜

责编:陈   姗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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